婚姻是人生中的大事,它不仅仅是两个人的结合,更是两个家庭的联合。在法律上,婚姻登记是确认两人合法夫妻关系的重要手段。并非所有的婚姻登记都是有效的。什么样的婚姻登记算是无效的呢?
重婚的婚姻登记是无效的。根据我国的法律,一个人在同一时间内只能与一个人结婚。如果一个人已经与他人结婚,但是又与其他的人进行婚姻登记,那么这个婚姻登记就是无效的。这是因为重婚违反了我国的一夫一妻制原则,是对婚姻制度的破坏。
近亲结婚的婚姻登记也是无效的。在我国,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是禁止结婚的。这是因为近亲结婚可能会导致遗传疾病的发生,对后代的健康造成影响。因此这样的婚姻登记是无效的。
再次,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婚姻登记也是无效的。在我国,男性的法定结婚年龄是22岁,女性的法定结婚年龄是20岁。如果两个人在没有达到这个年龄的情况下进行了婚姻登记,那么这个婚姻登记就是无效的。这是因为未成年人的身体和心理都还没有完全成熟,过早的结婚可能会对他们的生活造成影响。
被胁迫或者被欺诈的婚姻登记也是无效的。如果一个人在被胁迫或者被欺诈的情况下进行了婚姻登记,那么这个婚姻登记就是无效的。这是因为这样的婚姻登记违反了婚姻自由的原则,是对个人权利的侵犯。
没有经过合法程序的婚姻登记也是无效的。在我国,婚姻登记必须经过合法的程序,包括申请、审查、登记等步骤。如果这些步骤中有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那么婚姻登记就可能被认为是无效的。
以上五种情况,都可能导致婚姻登记的无效。因此我们在进行婚姻登记时,必须要遵守法律的规定,确保婚姻登记的有效性。
[网友]东边的太阳是淳溪:
这篇文章让我明白了什么情况下的婚姻登记是无效的,对我有很大的帮助。
[网友]世外桃源160198415:
真棒!
[网友]中国汽车团购网:
我没什么文化,只有小学水平,我看懂了。
[网友]丫魚儿:
我觉得这篇文章写得很好,它详细地解释了各种可能导致婚姻登记无效的情况,让我有了更深的理解。
[网友]丰林园生态土鸡:
[网友]丢丢老木:
[网友]主持人心雅:
我觉得这篇文章很有价值,它提醒我们在进行婚姻登记时要注意的问题,对我们有很大的帮助。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婚姻判定无效的情形主要有四种,分别是重婚、亲属结婚、患有不宜结婚的疾病或者未达到结婚的年龄。一旦四个情形中的其中一个,婚姻将判处无效,其夫妻关系也就不受法律的保护。一、婚姻判定无效的情形有哪些?(一)重婚。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违法行为。其中,有。
婚姻登记无效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确认。实际上根据我们国家《民法典》第1051条当中的规定,如果存在着重婚或者没有达到法定年龄的情况之下,双方当事人已经登记结婚了,都是属于无效的婚姻。一、婚姻登记无效如何确认?婚姻登记无效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确认。《民法典》第1051条规定,有下。
按照《民法典》的最新规定,导致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以下几种,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3、未到法定婚龄。此外,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有权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请求确认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一、婚姻登记的无效情况包括什么《民法典》第1051条规定,。
婚姻无效和婚姻登记是不一样的,因为前者是属于存在法定的情形,导致婚姻无效,但是后者的话是属于缔结结婚的一种情况。存在重婚或者没有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情况之下,都是属于无效婚姻的法定情形。一、婚姻无效和婚姻登记是否一样?婚姻无效和婚姻登记是不一样的,因为前者是属于存在法定的情形,导致婚姻。
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进行起诉,或者是像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确认,如果属于符合双方之间婚姻无效的条件,那么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就是属于无效婚姻关系。但当事人必须要掌握明确的证据证明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属于无效婚姻。确认婚姻无效的程序包括要先去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其中一个机关确认婚姻无效。确认婚姻无效。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二、婚姻登记程序是怎样的?(一)当事人申请结婚申请。
没有结婚证的不是无效婚姻。法定无效婚姻情形有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和未到法定结婚年龄。无效婚姻,实质上为同居关系。没有结婚证的婚姻没有法律效力,登记结婚才确立夫妻关系,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
属于无效婚姻的情形有:重婚的。重婚是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我国婚姻法规定三代以内血亲禁止结婚,包括第三代,即禁止表兄妹结婚。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4、达不到法定婚龄。婚姻法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
”和第十四条的规定“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应当收缴双方的结婚证书并将生效的判决书寄送当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婚姻无效并非所有人都可以随便申请,法律规定了有权申请婚姻无效的主体,主要包括两大类,即婚姻当事人以及利害关系人。其中,婚姻当事人当然是指婚姻。
婚姻登记行政行为无效的情形:登记双方是否满足了对应的结婚年纪,如果不满足那么就是无效的行政行为;登记双方是否有重婚的情况,如果有的话也属于行政无效行为,还包括禁止近亲结婚的行为也属于行政无效行为。一、婚姻登记行政行为无效的情形有哪些有以下情形,申请确认行政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判决确认无效。